Oct.2026 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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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車與高鐵車廂應急電源:依 EN 50155、EN 13272、UIC 555 的 NiMH 負載工況
介紹
Paper A:客車與高鐵車廂應急電池如何工作。應急負載(照明、車門、廣播/對講、標誌燈、通風、控制),110 V 母線與分散式密封 NiMH 包,EN 50155:2017 框架(24/72/110 V、換相跌落、S2/S3),EN 13272 與 UIC 555(90 分鐘),OT1–OT6,EN 61373、EN 50121-3-2、EN 45545,IEC 62973、IEC 61951-2/IEC 62133-1,UN 3496/IATA A199。
細節
客車與高鐵車廂應急電源:藏在應急照明、車門、廣播對講與車廂通風背後的 NiMH 電池負載工況,依據 EN 50155、EN 13272、UIC 555 與 EN 45545

當一列客車失去主電源——一段無電區間、一台跳脫的輔助變流器或一條停電的線路——乘客只有幾秒鐘,黑暗與無法動彈就會變得危險。車廂照明不能熄滅,車門必須保持可選擇、可開啟,廣播與對講必須能傳達指令,在隧道中應急通風還必須繼續運轉。要做到這些義務,靠的是一套平時不易看見的電池架構:直流母線上的大型車載電池,以及燈具、門控器、功放與通風控制器內部小型、分散、低維護的電池包。本篇是軌道車輛系列的 Paper A,我們要建立這些應急電池的工作與負載工況,正如其他產品組的 Paper A 在 Paper B 講選型、Paper C 講測試之前,先把負載特性講清楚。本文刻意不談牽引電池,而是車廂的應急電源;重點是分散式模組用的密封鎳氫(NiMH)電池包,所引用的電壓、時間、溫度與標準均來自 EN 50155、EN 13272、UIC 555 及相關文件。

關鍵要點速覽

關鍵要點 1。現代車廂同時存在兩級備援。車載電池是直流母線上的大電池(按 IEC 62973 系列,傳統為鎳鎘或鉛酸),在升弓時充電,主電源斷開後供應母線;分散式應急電池包則是燈具、門控器或功放內的小型密封 NiMH 包,構成第二條獨立防線,覆蓋局部切換與故障,不必讓中央電池逐一供應每扇門、每盞燈。

關鍵要點 2。電子設備的電氣框架是 EN 50155:2017(2021 年整合版):標稱直流電壓 24/28/36/48/72/96/110 V(推薦 24/72/110),連續工作 Vn+25% 至 Vn−30%(110 V 時約 66–154 V),換相 40% 跌落最多 100 ms,短時中斷 S1/S2(預設 10 ms)或 S3(20 ms)。對 110 V 母線上的應急照明模組而言,這代表:切換時不重啟、無可見黑場、控制器不丟狀態。

關鍵要點 3。應急照明是固定的續航任務,而不是幾分鐘的備用。UIC 555 清單(第 5 章)與重軌、城市軌道的 EN 13272 要求一般照明至少 90 分鐘(過道不低於正常照度的 50%、座位區不低於 30%);高速與長途動車組在完整應急階段之前,通常先有約 10 分鐘的最低照明,TSI LOC & PAS(歐盟法規 (EU) No 1302/2014)在歐洲層級錨定這些義務。

關鍵要點 4。環境比建築內的應急燈具嚴酷得多。EN 50155 定義 OT1–OT6 六個溫度級別(從 −25/+55 ℃ 到 −40/+85 ℃);EN 61373 按位置(車體、轉向架、軸箱)規定振動與衝擊;EN 50121-3-2(依據 EN 61000-4-4/4-5/4-6)以最高 ±2 kV 的電快速瞬變脈衝與浪涌規定 EMC;EN 45545 則要求材料的防火反應,並限制煙霧與燃燒滴落。

關鍵要點 5。支撐分散式應急模組的密封 NiMH 電芯,依 IEC 61951-2:2017+A1:2022(性能)、IEC 62133-1(鎳系安全——是第 -1 部分,不是鋰電的 -2)、IEC 63115-2:2021(工業 NiMH)與 IEC 61959 進行認定;運輸按 UN 3496 並配合 IATA A199 特殊規定,不需 UN 38.3 測試摘要,也不屬於 UN 3480/3481。大型車載電池依 IEC 62973 系列(鎳鎘第 2 部分、鉛酸第 3 部分);NiMH 包刻意定位為分散式應急模組。

應急負載:真正必須保持運作的有哪些

應急電池是按一張功能清單來選型,而不是為單一燈具。軌道規格制定者會定義主電源喪失後哪些功能必須繼續運作,模組必須以正確的電流形狀與持續時間供應每一個負載。有些負載近乎恆定,有些是短而高的脈衝,還有些採用循環工作以拉長可用電量。

並非所有負載都連續工作。應急照明與控制電子在整個續航期間都要供電,但車門解鎖與廣播只有在乘客或乘務員觸發時才耗電,應急通風則常以循環方式在規定時間內控制溫度。選型時必須把每個負載的電流按其真實啟動時間加權,而不是只看峰值電流。

應急負載 負載特性 為何必須保住
過道、車門區與門廳的應急照明 降低後的 LED 恆功率,持續整個續航(至少 90 分鐘) 照亮疏散路徑與臺階;由 UIC 555 / EN 13272 定義
車門控制與釋放 低靜態電流,加上每扇門一次短暫的釋放/開啟脈衝 讓乘務員選擇並開啟正確側;車門不得夾住乘客
公共廣播與乘客對講 功放靜態電流,加上短暫的音頻電流峰值 疏散期間保持指揮與雙向通訊
側燈、信號燈與標誌燈 低功率穩定燈光,持續規定時間 讓停駛列車對線路人員與救援人員保持可見、有標示
應急通風與控制電子 較重的旋轉負載,常為循環工作;控制母線為恆定 防止隧道中過熱與失控;動車組應急通風依 TB/T 3582

架構:接觸網、輔助變流器、車載電池、本地電池包

追一下電能路徑會很有幫助。正常行駛時,列車從接觸網或第三軌取得牽引電能,輔助變流器產生空調、通風、照明與控制電壓所需的輔助交流與直流。車載電池連接到直流母線上的充電器,在升弓時充電;主電源一旦消失,接觸器或靜態開關把母線與變流器分開,車載電池接管母線,維持中央應急負載。這顆電池體積大、需要維護,通常是鎳鎘或鉛酸,由 IEC 62973 系列規範;它並不是電池廠商做在燈具內的 NiMH 元件。

分散式應急電池包是第二條獨立防線。燈具或車門設備內的密封 NiMH 包,即使某節車廂中央供電受到擾動、線束受損,或模組需要在切換後提供短暫連續性,也能繼續工作。它由同一直流母線上的小型充電器保持充電,透過受控浮充把電芯維持在正確視窗,僅在應急或定期測試時放電。這正是 Weijiang Power 所選型的 NiMH 元件:小型、密封、抗振動的電池包,標稱電壓如 3.6 / 4.8 / 6.0 / 7.2 / 9.6 V,再透過轉換器與燈具或控制器匹配。

EN 50155 電氣框架:跌落、切換與中斷

EN 50155 是所有車載電子設備設計所依據的橫向標準。它不只規定標稱電壓,還規定設備必須無功能損失地承受的連續、暫態與短時供電狀態。在 110 V 母線上運行的充電器或應急模組,必須承受約 66 V 至 154 V 的連續範圍、0.1 秒的 ±40% 暫態偏差與 1.0 秒的 +40% 延長過壓,也不能讓最高 5% 的電網紋波導致電芯微循環或浮充不穩。

這份標準中有兩個事件決定了電池的最初幾秒。兩個電源之間切換(例如從變流器切到電池)會產生最多 100 ms、跌到標稱電壓 60% 的跌落;模組必須覆蓋這段空檔或無縫接管,不能讓燈具重啟,也不能出現可見黑場。變化與中斷等級 S1、S2(預設 10 ms)與 S3(20 ms)描述短暫的完全無電壓,設備必須靠內部儲能或電池橋接渡過。控制器若在 20 ms 後丟狀態、或讓車門重新初始化,就不符合要求。

車廂直流母線在無電區間與應急服務期間的示意電壓曲線:EN 50155 換相跌落、S2/S3 中斷與電池接管

圖 1。一張示意性的車廂母線電壓曲線:正常行駛、換相跌落、短暫中斷,隨後進入電池應急供電。曲線為定性示意;門檻與時間以 EN 50155 為準,而非本圖。

供電狀態(EN 50155) 限值 對應急電池包的要求
連續範圍 Vn +25% / −30%(110 V 時約 66–154 V) 充電器與模組在整個母線範圍內都保持在充電視窗
暫態/延長過壓 ±40% 持續 0.1 秒;+40% 持續 1.0 秒 不產生過充應力、不觸發保護;浮充必須穩健
換相 40% 跌落,最多 100 ms 靠保持電容或電池橋接,不重啟、無可見黑場
中斷 S2(預設)/S3 渡過 10 ms / 20 ms 的完全中斷 無縫接管;控制器不丟記憶與狀態
連續紋波 紋波係數 5%,連續 浮充保持穩定;不被紋波誘發電芯微循環

照明任務:EN 13272、UIC 555 與 90 分鐘續航

應急照明要求是車廂電池規格的核心。UIC 555 清單與 EN 13272 家族規定照度與續航:過道不低於正常照度的 50%、座位區不低於 30%,應急服務至少 90 分鐘。依等級與區域,照度典型值約為過道 100 勒克斯、二等座 150、一等座 200;均勻度、顯色性(CRI ≥ 80)與維護係數(LED 約 0.85)等要求隨之而來。當正常供電電壓跌破約 0.6 倍標稱並持續約半秒以上,通常規定無可見黑場地切換至應急。

在中國高鐵與城際市場,同樣功能錨定在動車組應急照明的 TB/T 3414、動車組應急通風的 TB/T 3582-2023,基礎電氣標準為對應 EN 50155 的 GB/T 21413.1-2018,佈線規則為 GB/T 34571-2024;城際動車組的 GTG/JL 002-2026 規格也引用這些文件。對電池設計者而言,無論哪個地區,結論都相同:續航要明確、照度比例要固定、切換點要無縫、容量裕量要能針對溫度與老化被驗證。

熱、機械、EMC 與防火框架

應急電池包會面對很寬的溫度範圍,因為它就裝在負載所在之處——過道上方的燈具、天花櫃或內裝板後方。EN 50155 定義乘客區與司機室用的 OT1(−25/+55 ℃)與 OT2(−40/+55 ℃),技術櫃預設的 OT3(−25/+70 ℃)與 OT4(−40/+70 ℃),以及 OT5(−25/+85 ℃)與 OT6(−40/+85 ℃);設備還必須在 −40 ℃ 或 +85 ℃ 短暫存放後正常投入。設計良好、具充電溫度補償的電池包中,密封 NiMH 電芯可承受這些範圍;壽命等級 L1(5 年)至 L4(20 年,預設)則定義設備預期壽命,指導電芯與浮充的選擇。

機械穩健度依 EN 61373,按位置把設備分為:車體 1 類 B 級、轉向架 2 類、軸箱 3 類(最嚴酷環境)。EMC 依 EN 50121-3-2:依 EN 61000-4-4 的 ±2 kV(5/50 ns、5 kHz)電快速瞬變脈衝、依 EN 61000-4-5 的線對地 ±2 kV 與線對線 ±1 kV(1.2/50 µs)浪涌、依 EN 61000-4-6 最高 80 MHz 的傳導射頻抗擾。防火依 EN 45545(材料反應 -2、設計 -4、火災控制 -6),限制煙霧、燃燒滴落與熱釋放;應急電池包的外殼與熱縮套必須符合所要求的危險等級。

為何密封 NiMH 適合車廂分散式應急功能

分散式應急電池包是一個要求高但範圍明確的任務:長時間浮充、很少深放、切換瞬間要立刻高電流輸出,並能按設備壽命節奏運作多年。密封 NiMH 電芯很契合:在良好的電壓與溫度補償下可承受連續浮充,能承受短暫高電流放電,不含鉛與鎘,且密封無液體電解液。它們在很寬溫度範圍內保持可用,也不需要鋰電的運輸文件。另一條路——讓所有模組都由中央鎳鎘或鉛酸電池供電——恰恰在線束受損或單節車廂出問題時最脆弱;分散式 NiMH 電芯仍能保住局部功能。

車廂從主電源喪失到應急續航的六步示意時序:失電、跌落、切換、電池接管、應急負載、90 分鐘續航

圖 2。從主電源喪失到應急續航的動作時序(示意):失電、跌落、切換、電池接管、應急負載、90 分鐘續航。

電芯的認定基礎非常明確。密封便攜式鎳氫電芯依 IEC 61951-2:2017 及其 A1:2022 修訂驗證性能,依 IEC 62133-1 驗證安全(-1 是鎳系;IEC 62133-2 是鋰系)。工業電芯適用 IEC 63115-2:2021,機械運作則參考 IEC 61959。運輸上,密封 NiMH 歸為 UN 3496;IATA A199 特殊規定確認它不是鋰電池,因此不需要 UN 38.3 摘要,也不使用 UN 3480/3481 標記。大型車載電池另依 IEC 62973-2(鎳鎘)或 IEC 62973-3(鉛酸)處理;誠實的規格書絕不會把中央牽引/車載電池與分散式 NiMH 應急包混為一談。

常見問題

客車失去主電源後,哪些東西必須繼續運作?

定義的應急負載包括過道、車門區與門廳的應急照明,車門控制與釋放,公共廣播與乘客對講,側燈與信號燈,以及應急通風與控制電子。它們由直流母線上的車載電池,以及燈具、車門與音頻模組中分散的密封 NiMH 包供電;續航與切換依 EN 50155、EN 13272 與 UIC 555。

車廂或高鐵的應急照明要持續多久?

UIC 555 與 TSI LOC & PAS / EN 13272 採用至少 90 分鐘應急服務,過道不低於 50%、座位區不低於 30% 正常照度;高速與長途列車在完整應急階段前,通常先有約 10 分鐘最低一般照明。在中國,TB/T 3414 與 TB/T 3582-2023 錨定應急照明與通風功能。確切時間始終以設計與所引用標準的版本為準。

車載電池與燈具內的 NiMH 包有什麼不同?

車載電池是車載電池母線上的大型直流電池(傳統為鎳鎘或鉛酸,依 IEC 62973-2 或 -3),在主電源斷開後接管整條母線;NiMH 包則是燈具、門控器或功放內小型、密封、分散的模組,覆蓋局部切換並獨立維持局部功能。兩者互補:NiMH 包不取代大型需維護電池,且兩者由不同標準認定與描述。

應急模組在 110 V 列車母線上要渡過哪些電氣條件?

EN 50155 設備要連續承受標稱電壓 −30% 至 +25%(110 V 母線約 66–154 V)、0.1 秒 ±40% 暫態偏差與 1 秒 +40% 過壓、最多 100 ms 的 40% 換相跌落、10 ms(S2)或 20 ms(S3)中斷,以及 5% 紋波。在這些事件中,應急照明與控制不得重啟或丟狀態。

車廂應急電池適用哪些機械、EMC 與防火標準?

衝擊與振動依 EN 61373 按位置(車體、轉向架或軸箱;多數燈具與櫃體為 B 級/1 類),EMC 依 EN 50121-3-2,配合 EN 61000-4-4 的 ±2 kV 脈衝、EN 61000-4-5 的 ±2 kV/±1 kV 浪涌與 EN 61000-4-6 的傳導射頻,防火依 EN 45545(-2、-4、-6 部分)。電氣條件在 EN 50155,照明功能在 EN 13272 與 UIC 555。

密封 NiMH 包需要 UN 38.3 與鋰電運輸規則嗎?

不需要。UN 38.3 與 UN 3480/3481 屬於鋰電池。密封 NiMH 歸為 UN 3496,IATA A199 特殊規定確認其不受鋰電貨物限制,前提是包裝中端子受到保護。中央鎳鎘或鉛酸電池則由 IEC 62973 系列及其自身運輸規則規範。

資料來源與標準

軌道框架與電氣條件:EN 50155:2017(鐵道應用——軌道車輛用電子設備,2021 整合版)、EN 13272-1:2019 / -2:2019(公共交通軌道車輛電氣照明)、UIC 555 清單(特別是第 5 章,客車照明)、TSI LOC & PAS、歐盟法規 (EU) No 1302/2014、EN 61373(振動與衝擊)、EN 50121-3-2 連同 EN 61000-4-4、EN 61000-4-5、EN 61000-4-6(EMC)、EN 45545-2/-4/-6(防火),以及中國的 GB/T 21413.1-2018、TB/T 3414、TB/T 3582-2023、GB/T 34571-2024。本文的電壓曲線、負載表與時序為標示為示意的工程插圖;具約束力的數值以設備規格與所引用標準的版本為準。

電池與運輸參考:軌道車輛車載輔助電池的 IEC 62973 系列(鎳鎘第 2 部分、鉛酸第 3 部分:2024),密封 NiMH 的 IEC 61951-2:2017+A1:2022、IEC 62133-1、IEC 63115-2:2021、IEC 61959;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書、規章範本、UN 3496,以及鎳氫電池的 IATA A199 特殊規定。表中續航、電壓與溫度值依 EN 50155/UIC 555/EN 13272 已公布文本;設備的具體認證優先於這些通用數值。

Weijiang Power

Weijiang Power 為車廂 OEM 應急模組供應密封 NiMH 電池包——燈具、車門控制器、廣播功放與應急通風控制器——附 IEC 61951-2/IEC 62133-1 電芯文件、受控浮充、保護機制,並按 EN 50155、EN 61373、EN 50121-3-2 與 EN 45545 取向設計。電池包以凍結配置生產,並按 UN 3496、IATA A199 途徑運輸。請告訴我們母線標稱電壓、應急負載及其啟動時間、所需續航與溫度等級,我們會據此選型分散式電池包及其充電與保護電路,而不是等到型式試驗才發現問題。標準 pack 規格請見 Weijiang NiMH 產品範圍,或把原理圖與應急負載清單發給我們的 OEM 團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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